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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以下几点,有效避免工期索赔,降低费用

作者:来源:平方供应链研究院 时间:2022-07-05 浏览次数:321  【字体: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

一般来讲,索赔有如下分类:
在实际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施工方提出索赔及甲方的防索赔管理,一般聚焦于工期和费用两个方面。本文着重对工期索赔进行分析。

关于工期索赔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样的情形下会引起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

但是,无论什么索赔都是依照合同或者合同的补充协议来定,所以主要看合同的违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不予工期顺延的13种情形

各家地产施工合同对于不予工期顺延的情形大同小异,一般来说有如下情形: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即自身的管理因素造成的停工);

2、发包人或政府原因造成的停工在X天以内(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有个一宽限期);

3、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的整改、承包人不接图施工造成返工;

4、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整改或重新验收质量不合格;

5、中间验收不合格造成整改;

6、承包人擅自进行设计变更、施工原因导致设计变更;

7、承包人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经监理人检查、检验不合格;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

9、治污减霾最新政策及相关措施要求;

10、拒不执行或不能按约完成施工配合工作;

11、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

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

13、未及时完成甲供材的计划上报及相关确认手续。

回归到工期索赔的定义来看,判定是否为“承包人的责任”,是能否顺延工期的关键。

可顺延工期的6种情形

某地产公司对于可能的工期索赔先行提出可顺延工期的6种情况,承包人只有在这可顺延的情形之外,方能申请对应的工期索赔。


如何避免工期索赔

一、前置策划要做好

很多公司的销售、供货、招标计划常常处于分裂状态,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无法正常开工,销售需要的供货时间无法正常供货,或是需要赶工抢工。

本质上还是营销、运营、招采部门没有深度交圈,做好前置策划。

前置策划的核心在于确定好供货时间、做好招标计划、科学制定开工时间及合理工期。

例如:通过运营与营销交圈,根据营销的推售计划确定供货时间;通过招采与运营的交圈,根据供货计划确定好招标计划,确保招标计划能够匹配项目正常开工;最后通过开工时间结合标准的工期设置推导合理工期。

从策划的角度来讲,工期索赔的风险就会在前端尽可能降低。

二、标前交底、合同约定

现实中,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再完美的计划依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市场变化导致的销售去化不理想,进而打乱供货、招标的节奏,影响开复工的时间。

还有当地政府的要求,比如环保治理、创文等导致的项目停工。

这类问题在当下政策及市场环境下,趋于常态。

因此,可在招标前期进行几类影响工期的因素进行交底:

1、政策因素。重大节假日、扬尘减霾、创文、夜间施工等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可能对工期的影响进行交底;

2、环境因素。当地气候条件(雨、雪、冰等)、周边可能的自然灾害风险(山体、河流)、冬歇期、施工引发的对周边噪音污染等;

3、市场因素。营销环境变化,销售不佳带来的供货需求降低从而引发停工缓建;

4、项目因素。对于特定节点的要求,抢开盘、抢开放、抢预售、抢交楼等等引发的工期压缩、赶工等。

此外,可在合同中进行相关约定。如:合同约定X天之内的影响不不予工期延期或由超过X天之后,从X+1天开始计算延期。以最大程度上减少工期索赔带来的影响。

三、现场管理水平要提升

进一步而言,有标前交底,有合同补充约定,依然不可能覆盖一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影响工期的问题。

要减少工期索赔,现场管理着力点在于对施工节奏、关键节点的把控能力。

例如:

1、计划好甲方交场时间、不同专业分包交场时间,避免无法按时移交场地引起的工期索赔;

2、甲供材料对施工方现场的影响(掌握材料生产周期,避免缺货引起停工);

3、招标工作滞后对现场的影响(招标计划要落地,责任人及时跟进);

4、甲方组织混乱导致施工方(停工、抢工)等问题,关键在于对现场施工节奏的掌控。

因此,凡事要有计划、计划要有前瞻性、过程要监督,每个关键线路上的关键节点一定要专人跟进,避免影响工期。

工期索赔审核要点

如果工期索赔不可避免,对于承包人主张的工期索赔,应积极予以审核,并满足施工方正常的诉求。

审核要点一:索赔事件是否影响关键线路

审核过程中,容易忽视的一点,只看到了事件本身有天数上的影响,但没有分析是否在关键线路之上,如果不在,则不会影响工期。

如果干扰事件开始不在关键线路上,但由于它的延期而影响了其他工作项目的进度,而使该项工作变成了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则应选择合理的计算方法,计算合理的工期索赔值。

如果索赔事件在关键线路上,应充分满足施工方合理的工期诉求。

审核要点二:是否有重复计算

重复计算主要是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生了某一种原因造成了工期延误的同时,又有其他因素影响了工期,有多种影响工期的事件而进行了叠加计算。

审核要点三:是否存在多方责任因素延期

即同一时间内发生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责任延期。如果合同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应实事求是,分清责任。通过责任划分,此类工期影响若为施工方自身因素,则不予支持。

审核要点四:是否为合同中豁免的情形

这一点主要取决于投标前的约定、合同的条款说明,对于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有无约定一个宽限期。例如:X公司总承包合同约定,对于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在7天之内不予索赔和延期,超出7天之外部分,从第8天起开始计算延期。那么我们在审核的过程中需要剔除7天的豁免期。


现实中,工期索赔一般不会单独存在,施工方延期的同时也会带来其成本、费用的增加,同时伴随可能的利润折损。因此,减少工期索赔也是在降低费用索赔的风险。

目前,由于地产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能力、加之全行业受政策、环境、市场的影响,诸多因素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工期,从而引发工期索赔。尤其在当下,无论地产公司还是施工企业,利润水平越来越低,索赔的风险在加大,值得从业人员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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