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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职业健康与个人安全保护

作者: 时间:2020-12-20 浏览次数:533  【字体:    

 

   一、职业健康的基本知识

1、施工现场危害职业健康的因素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主要包括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有的为原料,有的为中间产品,有的为产品。常见的有氯、氨等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氰化氢等室息性气体。较长时间飘在空气中的各种粉尘,如滑石粉、石棉尘、电焊烟尘等。

2)物理性因素:①各种异常气象条件:如夏天进入油罐车或油槽车内进行高温作业等;②低温:如石蜡成型的冷库;③生产性机械声;如球磨机、粉碎机等发出机械噪声;④振动:如锻锤、风锤等;⑤非电离辐射:如高频电磁场、电焊等产生的紫外线;⑥电离辐射:如工业探伤用的X射线。

3)生物性因素:主要指细菌、寄生虫或病毒等能引起与职业有关的疾病的生物性有害因素。

2、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如劳动时间过长。

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多见于新工人或新装置投产试运行生产不正常时,所产生的紧张心理。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4)身体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光线不足使视力紧张。

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头部受长时间太阳辐射而发生中暑。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车间布置不当、厂房矮小、狭窄:设计时没有考虑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通风、换气或照明等。

3)环境污染因素。如氯碱厂泄漏氧气,处于下风侧的无毒生产岗位的工人,吸入了氯气等。

二、职业病防范的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

截至目前,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劳动保护法规和数百个职业卫生标准,这些法规都是搞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依据。必须认真彻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中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要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的要求, 在其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进行卫生学监督市查,使其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使用,保证在其运行使用后能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对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

经常和定期监测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强)度、及时了解有害因素产生、扩散、变化规律,鉴定防护设施的效果,以及对接触化学物质劳动者的血、尿等生物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或其他代谢产物及一些生化指标进行监测。发现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浓(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或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的含量超过正常值范围时,要查明原因,为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4、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5、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6、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国际上禁止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如联苯胺、β茶胺等强致癌物和有机汞农药等

2)改善作业方式,减少有害因素散发;使限处玉要业

3)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4)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消除有害物质的污染。

7、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强)度高于国家卫生标准,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8、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9、对青少年和女工要给予特殊保护。

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10、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定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1、职业病的诊断。支南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以下原则:

1)有明确的职业史、工作环境有害因素的监测资料和生物监测资料等

2)症状、体征和常规实验室检查、物理学检查、生化检查、其他辅助检查等的结果与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12、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按以下原则进行治疗:

1)防止危害因素继续侵入人体

2)促使已被吸收的危害因素排出体外

3)消除病因

4)特效拮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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