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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月”的工作要求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总体安排,我单位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组织开展2022年全单位“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重庆市制定的“66条重点任务”。
三是广泛开展“三个一讲安全”活动,单位“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安全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其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开展“学安法”活动。各部门和各项目部要组织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开设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展板)和标语,开展安全生产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履安责”活动。各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安全责任清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推动落实一线岗位安全责任。
三是开展“大检查”活动。各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要带队检查,“三个责任人”要到点履职,企业要广泛发动职工排查治理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开展“大演练”活动。各项目要紧盯本项目重大安全风险,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深入开展事故灾害应急演练。
请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分公司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覆盖所有在建项目,突出夏季高温、汛期、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对事故多发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各项目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